【本報訊】兩岸將於本月22日舉行的第四次江陳會談中簽定「兩岸租稅協定」,在中國投資的台商有望免交雙重稅。
據《路透社》引述台灣消息指,一位熟悉談判的台灣官員表示,今次商討的「兩岸租稅協定」,將約定多項新的協議稅率,其中包括台商最重視的營業所得稅率,將低於兩岸現行的營所稅率,即20%以下。
該官員表示,該協議除明確定義課稅權的分配,避免台商被重複課稅外,也將對營業稅、所得稅、股利課徵稅率等多項稅目協議一個低於雙方現行課稅稅率的新稅率。協定生效後,台商在大陸直接投資所產生的所得,將適用協定稅率而非兩岸各自的稅法法規。
營所稅率降低至20%
目前內地規定外資企業的課稅稅率為25%,台灣自明年起營所稅將從25%降低至20%,因此此租稅協議的營業所得稅率將低於20%,有助台商大幅減少租稅成本。
台灣財政部賦稅署署長許虞哲未就此作出評論,但指該協定簽定後,將改善台灣的投資環境,吸引台商資金回流,並降低企業及個人的納稅成本。
台灣目前已和28個國家及地區簽訂租稅協定,該協定是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稅約範本及聯合國稅約範本為主,這兩者的稅約範本均規定,如某人在某國一年居住未滿183天,將由其原居住國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