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中秋迎月夜大浪灣兇殺案,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29日審訊,法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引導陪審團作出裁決,裁定被控蓄意傷人的34歲國泰飛機師陳永輝(左圖)及開滑浪店的37歲滑水教練周繼強(右圖)無罪釋放。
餘三被告其一控謀殺
本案繼續審訊,現餘下三名被告分別為文員黃思豪(35歲)、電器技工顏新志(49歲)及工程師顏力光(46歲)。黃思豪及顏新志被控蓄意傷人罪,指他們於去年9月13日,在石澳大浪灣村棠記士多外,蓄意傷害梁志榮(36歲);顏力光則被控謀殺梁志榮及交替性的蓄意傷人罪。
案件編號:HCCC1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