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餐飲會籍推銷承諾未兌現

旅遊餐飲會籍推銷承諾未兌現

旅遊及餐飲會籍公司經常被投訴以利誘推銷會籍,事後揭發貨不對辦。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10個月,共接獲205宗旅遊會籍投訴,另外涉及酒店及餐飲會籍的投訴有137宗。律師提醒消費者遇到類似推銷,可即時錄音或偕同友人同行,日後若有爭拗可作為憑證。

個案一 合約未寫可回購

讀者杜小姐早前收到旅遊會籍公司職員來電,指她抽中獎,邀其親臨位於佐敦的公司,領取逾1,000元購物禮券及外地酒店住宿優惠券。她抵達後,即被數名職員輪流推銷旅遊會籍計劃,最終因職員承諾可隨時回購會籍,她遂簽署英文合約,購買一個價值1.5萬元的五年期會籍,並須每年額外支付1,800元年費。
杜小姐事後懷疑自己受騙:「我後來打算出國工作,加上屋企人反對,我咪提出要求退錢,但職員淨係話我要為合約負責,不過屋企人話畀我知合約上根本無提過公司回購會籍呢件事。」杜小姐隨後向消委會投訴。
該公司回覆,職員已按程序推銷會籍,並清楚講解條款。該公司曾多次邀請杜小姐及其母親再聽取職員講解及解決事件,惜一直未獲接納。
中大市場學系副教授蘇麗文指,港人與外國人的旅遊習慣不同,大部份港人只會假期前才計劃外遊,不會詳細計劃未來數年的日子;加上港人未必喜歡外遊時住特定某間酒店,故旅遊會籍在港市場有限。蘇教授指二手旅遊會籍市場要視乎產品價值,「如果會籍真係咁有用,點解要賣呢?」

個案二 以私人糾紛推搪

讀者鄭先生原持有一間旅遊及餐飲會籍公司會籍,今年8月,另一間同類型公司職員來電,游說他購買價值3,976元的會籍,指該公司可將其現時持有的會籍及新購買會籍所送贈的酒店住宿優惠,以市價購買,於他支付會籍費用後,以回贈方式給他。
鄭先生先後三次透過電話提供信用卡資料,支付約1.2萬元購買三個會籍,惟後遲遲未獲回贈。
鄭先生懷疑受騙:「我好快就收到啲會籍卡同優惠券,佢哋都電郵咗封確認信畀我簽收。當時我睇過內容冇寫有回贈,但係推銷員講過,我就冇懷疑,點知等極都冇回贈,就用推銷員畀我嘅MSN賬號同電話聯絡,佢話周轉不靈之後就冇再覆我。到10月我冇辦法,就打去嗰間公司熱線投訴,答覆話係員工同客人嘅私人金錢糾紛,唔會退款!員工代表公司推銷,竟然用一句私人糾紛推搪,好唔合理。」鄭先生已向消委會投訴。
該公司回覆,所有產品均有清晰條款及指引,當中不包含回贈以市價購回酒店住宿優惠的款項。該公司並提供14天冷靜期予客人就產品問題作出反映,會考慮配合客人需要取消會籍。鄭先生已收到產品並簽署確認,惟兩個月後,以他與銷售員私下協議為由要求取消會籍,該公司未能接受。
檔案編號:1112026、1115001

律師意見
有權向公司追討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銷售員代表公司推銷產品,如以不誠實手法推銷,消費者有權向該公司追討。關鍵在於舉證公司推翻合約條款,如屬當面推銷,要視乎是否有證人,例如同行的友人或家人;如電話推銷,則可要求該公司提供錄音或自行錄低對話,以作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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