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王先生是法團主席,發現大廈的固定資產多年未有妥善處理及紀錄混亂,欲了解如何管理大廈固定資產?
答:法團應首先制訂管理大廈資產的政策及程序,包括界定那些屬固定資產及其折舊政策和計算方法。法團可根據物品的種類、價值及可使用年期作準則,另訂立定期巡查日期及授權棄置固定資產的權限等。
當完成制訂管理固定資產的定義和政策後,法團須為每項固定資產設定標記,並編制大廈資產登記簿,以記錄每項固定資產的儲存位置、使用年期及價值等資料。法團應每年最少檢查一次固定資產是否與登記簿對應及更新資料;當固定資產損耗或使用年期屆滿,應按既定程序處理。
此外,法團應設定固定資產的折舊率,以記錄其損耗及賬面值,並反映在財務報表中,還須將折舊金額記入年度收支表,並相應增加累積折舊,以減少其在資產負債表中的賬面值。如有疑問,應諮詢專業人士如執業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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