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蓮香樓侵權案再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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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香樓侵權案再剔除

【本報訊】老字號茶樓「蓮香樓」第二代傳人顏志人的四名子女,不滿堂兄弟顏尊輝在上環開「蓮香居」,早前入稟告顏尊輝侵權,後被剔除訴訟。顏志人長女顏信華以臨時遺產管理人身份再就侵權案興訟,高等法院昨裁定顏信華所提新證供僅屬猜測,欠缺理據,昨再次剔除其訴訟。
顏尊輝一方在上次審訊時,提交07年與顏志人簽訂的買賣合約,指顏志人生前收7,000萬元出售蓮香樓股權,證明不涉侵權。由於顏志人子女無法提供反駁,故高院聆案官判他們敗訴。
案件編號:HCA207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