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兩名現任及一名前任職員,涉嫌收受遺體的家屬及石廠職員賄賂,作為優先處理遺體的執骨,以及涉嫌虛報執骨日期和加葬許可證,圖欺騙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的報酬,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記者:謝明明
案中被告是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轄下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兩名助理督導員,為55歲洪以理和51歲梁志榮;以及前署理督導員36歲何樹千。洪及梁分別被控3項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洪另被控一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而梁亦另被控4項相類罪名。何被控一項相類罪名。3名被告已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今日提堂。
去年底拘三被告
廉署於較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並於去年8月底採取代號「仲夏夜」的拘捕行動,上述涉嫌控罪於07年7月至08年8月期間發生。據悉,由於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嚴限每日執骨數目,被告涉嫌替行賄的家屬及石廠職員「打尖」排期,在他們選擇的「好日子」替先人執骨,並涉嫌虛報相關遺體執骨日期及加葬許可證。
其中3項貪污控罪指,洪涉嫌分別從一名遺體的家屬及一名石廠負責人,收受500元及200元,作為監督撿拾相關死者遺骸的報酬。
另外兩項貪污控罪指梁涉嫌以相同理由,分別從另一間石廠的職員及另一名遺體的家屬收受500元及100元。
洪另被指涉嫌使用一張載有虛假撿拾日期的死者執骨及加葬許可證,意圖欺騙其主事人。梁則涉嫌以相同理由使用4張相類的許可證,而何則使用一張相類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