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黑幫「新義安」頭目「尖東霸王」李泰龍被殺案,涉案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原被控謀殺及串謀謀殺罪的9名被告,其中1人獲控方撤控,另3人被指於案發當日協助案件主腦等4人坐船潛逃回內地,改控協助罪犯罪名,其餘5人仍被控原有控罪,下月7日再訊。
一男子撤控
被改控較輕罪名的3名被告依次是鄭小雄(40歲)、李漢傑(34歲)及李遠和(34歲),均准以5萬元保釋。控罪指他們知悉梁國忠、勞展宏及兩名不知名人士犯謀殺罪後,收錢以船隻運送他們到內地,令4人免被拘捕及檢控。至於獲撤控的是廢紙回收商李平耀(48歲)。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等候律政司指示及DNA化驗報告。餘下5被告李蘊剛(35歲)、勞展宏(44歲)、李鎮江(22歲)、莊輝成(29歲)及楊文廷(48歲)繼續還柙。警方兩月前懸紅30萬元,緝捕梁國忠及鄭玉麟兩名主腦。
案件編號:KCCC4930、4931、4933、51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