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自備條碼貼酒樽 原價千三變百五廉署主任涉偷酒表證成立

被指自備條碼貼酒樽 原價千三變百五
廉署主任涉偷酒表證成立

【本報訊】廉政公署一名調查主任涉嫌以「偷天換日」的方式,將兩支共值1,370元的紅酒的價錢牌「捽走」,再貼上自備的條碼,成功在收銀櫃以150元購下該兩支酒,但他犯案時卻逃不過便衣保安法眼,在店外就逮。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被裁定偷竊罪表證成立。

便衣保安稱目擊經過

現年35歲被告鄭思聰,任職執行處的調查主任,被控於今年3月30日,在香港太古城中心的Apita內,偷竊兩支ChateauPavieMacquin,合共價值1,370元。
Apita的便衣保安陳偉強昨供稱,案發日晚上7時許,他見身穿西裝的被告推着購物車,在紅酒貨品區內徘徊,陳暗中留意其舉動。被告走到一個紅酒貨架前,取下一支06年價值685元的紅酒放在購物車內,並將後面的一支酒拉上前,填補空位。
陳續稱,被告再轉向另一邊較矮貨架,將同一款紅酒放入購物車,重複將後面一支酒拉上前填補空位。陳覺得他可疑,遂繼續監視其行動。被告推着購物車走到餅乾的貨架前,陳站在他的左邊後方,清楚見到他用手將兩支酒上的黃色價錢牌「捽走」,再從西裝內袋取出兩張小塊的白色條碼,貼在該兩支紅酒的背面。

被告否認曾貼上條碼

被告在收銀櫃付款,收銀員利用紅外線掃過酒樽上的條碼後,陳見被告拿出200元付款,獲找續50元。稍後被告欲離開店舖,陳便在店外截停他,要求檢查紅酒的價錢,被告隨即表示:「畀番差價囉!」陳帶被告到保安室,事件報警處理。
政府化驗師昨指其中一支涉案紅酒上的條碼被人撕掉後,再貼上一張另一品牌紅酒的條碼;而另一支紅酒的條碼,則有另一張條碼覆蓋。控方指,新貼的條碼均屬另一款紅酒ChateauLagrangeLesTours。
已婚的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他出庭自辯指在廉署任職12年,案發前一周完成倫敦大學校外法律課程。案發日到Apita選購紅酒,當他看到涉案紅酒貼有75元的價錢牌,認為價錢「啱心水」,但發現後面同款紅酒則標價685元。他打算在收銀櫃弄清價錢,其後他發現另一支同款紅酒上貼有75元的價錢牌,遂一併放入購物車後到收銀櫃付款。
被告又指自己習慣將紅酒上的價錢牌「捽走」,因感覺乾淨及可免妻子知悉價錢。他當日是付款後才「捽走」價錢牌,否認曾貼上另一張條碼。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ESCC42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