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買路錢」違競爭政策

貨櫃「買路錢」違競爭政策

【本報訊】政府調查證實一宗「十蚊雞」的航運界收費投訴成立,違反競爭政策。事件是由出入口貨物運輸業的付貨人委員會,投訴貨櫃儲存及維修商會向每個進出貨場的貨櫃徵收10元「買路錢」,有壟斷成份。

有聯合定價之嫌

運輸及房屋局已告知商會其會員合謀收費的做法屬反競爭行為,促停止收取。但現時無法例提出檢控,政府正制訂跨行業的反競爭法例,把反競爭行為列刑事。
政府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昨發表年報,透露上年接七宗違反競爭政策投訴,其中五宗不成立,一宗上訴和一宗成立;成立的是一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個案。
諮委會指出,貨櫃儲存及維修商會去年2月宣佈收取「管理費」,實為其屬下會員同日起,收取相同數額「管理費」的公告,這顯示有關決定有聯合定價之嫌。雖然商會表示收費後會提升服務水平及效率,但該會並沒有公佈詳細的措施,而業界則反映服務質素未見明顯改善。商會轄下會員就貨櫃碼頭以外的貨場業務市場佔有率相當高,貨櫃車司機只能根據船公司指示,到指定貨場交收貨櫃。故認為收取「管理費」涉及操縱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