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護理女主任疑不滿患癡呆症的婆婆將糞便塗在身上及床褥,兩度塞婆婆食屎及掌摑打她一案,昨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辯稱因向上級投訴下屬工作表現,致遭人誣衊。但裁判官黃汝榮認為,控方三名目睹事件的證人均誠實可靠,裁定被告四項普通襲擊罪成,並直斥被告虐待老人家的行為,極度令人厭惡,必遭天譴,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9日,待索取背景報告判刑。 記者:陳浩義
事件發生於落馬洲古洞的南方護老中心。被告為50歲任職護理主任的陳秀娟,她前日出庭應審時還笑臉迎迎,昨日聽聞裁決罪成,顯得木無表情,而陪同她到庭的丈夫及親友,亦由表現輕鬆變得心情沉重,黯然離開法院,拒絕回應記者提問。
被告昨自辯時稱,她曾因藥杯及文件匣的標籤模糊或脫落、藥櫃枱面不潔及員工提早午膳等向上級投訴,以致與下屬關係差,他們平日說話亦對她單單打打。她今年5月18日上班時,由院長及護理主管召見,始知遭投訴。
協會幹事稱冰山一角
辯方亦傳召該中心的護理主管張翠玲(譯音)作供。她確認被告曾投訴下屬工作表現,但沒有接獲員工投訴被告打老家人及塞食屎。直至警員到院舍調查才知悉事件。控方盤問時質疑她,調查事件時只向院友查問,而沒有查問員工。她回應稱,因院長指示事件已交警方處理,故毋須查問員工。
裁判官黃汝榮裁決指,控方三名證人延遲將事件公開的理由,分別為被告是上司,害怕自己失去職位,想保持院方聲譽等。法庭知悉被告與下屬工作不和諧,但會獨立考慮每項控罪,觀察證人作供的表現及神態,裁定三名證人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律師求情表示,只有小學教育程度的被告,72年由內地移居本港。她於03年患乳癌,與任職護衞員的丈夫,育有兩名女兒,被告月入8,500元,將一半作家用。被告的父親已過世,尚有八旬年邁母親。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4月至今年5月13日間,在上址護老中心內,不滿患有老人癡呆症的65歲彭婆婆失禁後,將糞便塗滿床褥及身上,先後兩度塞婆婆食屎。另因婆婆打瀉湯,掌摑她的臉,又曾用雙手左右拍打她的太陽穴。員工不值其所為,致電告訴婆婆的兒子,才揭發事件。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指,本案只屬冰山一角,該會接獲安老院的投訴虐老個案,從本年1月至今已達750宗。余並稱,本港虐老情況嚴重,內地及外國已有防止虐老的法例,促當局立法保障長者的權益。
案件編號:FLCC2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