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黨扮業主及買家 向銀行呈假文件呃千萬樓按 律師囚六年

同黨扮業主及買家 向銀行呈假文件
呃千萬樓按 律師囚六年

【本報訊】一名執業律師聲稱因合夥人偷走客戶存款潛逃,獨力承擔責任,在財困所逼下,串謀多人盜用北角豪廷峯三個單位業主的資料,由同黨假扮業主及買家,由其律師行代表向銀行提交假身份證、銀行存摺及樓契等假文件申請按揭貸款,成功騙取兩個物業共1,097萬元的貸款。律師經審訊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串謀洗黑錢及一項串謀詐騙罪成,被判囚6年。 記者:陳曉薇

昨日結金色領呔配同色袋巾的被告江漢銳(37歲)與家人道別時表現傷感。案情指,06年2至4月,被告以律師身份向銀行提交三個單位的按揭申請,由律師樓傳真身份證和銀行存摺副本,以及稅單等假文件到銀行,其中身份證副本上姓名為真業主姓名,但換上同黨樣貌的相片。

真業主收按揭文件報案

其後被告安排同黨廖惠珍及一名女子,假扮兩名真業主吳麗雲及丁莉到律師行與銀行職員會面,兩次按揭申請共獲工商銀行批出兩筆共1,097萬元貸款,並由同黨吳子威提走款項。真業主吳麗雲收到有關按揭貸款文件後報案。至7月10日被告安排同黨到律師行與銀行職員會面時被捕。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戶口於04至06年錄得嚴重赤字,至06年3月起有大筆現金存入。廖惠珍及吳子威已認罪,分別被囚44及42個月。
辯方昨指,被告曾任職入境處,其後進修,改行做律師。至04年成立江漢銳律師事務所,因合夥人偷走客戶資金,在財困下才犯案。他於06年被捕後飽受壓力,望求輕判。據悉,案發期間共有200萬元存入被告及其律師行名下的銀行戶口,他另將30萬元用作支付信用卡賬項。
案件編號:DCCC84/08

北角豪廷峯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