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白車三人亡裁定死於自然 官促換車房 消防處拖住庭外稱機電署保養2015年約滿才考慮

壞白車三人亡裁定死於自然 官促換車房 消防處拖住
庭外稱機電署保養2015年約滿才考慮

【本報訊】去年夏天發生三宗救護車死火,病人延誤送院約10分鐘後證實死亡事故。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昨裁定三名死者死於自然,但批評機電工程署對救護車的保養不足,建議消防處更換車房,並加強培訓救護主任。裁判官又指救護車延誤會危及人命。 記者:蔡曉楓

消防處高級助理救護總長沈國良在庭外回應稱,與機電署的合約要到2015年才屆滿,有待約滿才考慮是否需要更換保養商。沈又指機電署已作出多方面改善,包括在限期前更換救護車的冷氣及制動功能機件,由每四個月例行檢驗增至每三個月進行,行車里數達40公里則每兩個月檢驗一次。機電署已加派人手,在其中三個救護站加設快速維修中心。

家屬未到庭聽裁決

沈國良表示會考慮法庭建議,決定是否需要加強救護主任的培訓。機電工程署回應,對救護車的維修程序非常嚴謹,一旦發現救護車某些零件過早損壞,署方會仔細檢查維修,以避免發生同樣的問題,並增派技術人員及延長服務時間;署方並於今年4月開始在元朗及沙田救護站加設兩個快速維修工場,確保為消防處車隊提供穩定支援服務。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裁決時指,若然救護車延誤抵達目的地,錯過搶救病人的黃金時間,會危及人命,批評機電署的維修保養不足,因此建議消防處考慮改用其他車房保養救護車。裁判官就兩名救護主任未有將其中一部肇事救護車送檢,建議加強主任級人員的培訓。
三名死者分別為男子鍾德成(60歲)、婦人許清(86歲)及男子駱正堂(79歲)。三人的家屬昨未有到庭聽裁決。鍾及許分別於去年7月20日及7月28日,在觀塘順安邨及黃大仙翠竹花園寓所暈倒。救護員到場進行急救,送上救護車發現死火,須召另一部救護車增援。駱則於同年8月15日在屯門菠蘿山行山時暈倒,送上救護車後,該車未能上斜掉頭,司機倒車數分鐘才成功掉頭將死者送院。
案件編號:CCDI89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