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拎起衣褲,也許你沒察覺穿脫方便亦相當耐用,相關發明品是前人功勞,例如拉鏈、鈕釦、針、線、魔術貼、縫紉機、穿針機、挑線頭小鈎……雖然好些已沒人在用,但它們確實為民生貢獻。只有一樣,我至今不明白有甚麼實際用途。
就是襯衫外衣皮夾克之類長袖衣物,袖口處常有起碼一個多至三個的鈕和釦──照說正常裁剪適體便可,流傳下來的款式有點多餘。當然,又長又寬的袖子,天氣冷時可擋擋風雨,日照猛烈又可擋擋陽光。不需要了,袖子反摺起來多簡單,完全不必動用袖口鈕釦的。一旦摺上去,其下場是深埋在衣縫中不見天日也不見人,鬆脫丟失了沒關係,精明的人「加固」,有時也不花這工夫。究竟誰是無聊發明者?更無聊的,接着還發明了昂貴的袖口飾物。
──原來這些「硬物」是為改變壞習慣而設的。當手帕剛面世,設計精美價格高昂,只作優雅裝飾。大家矯揉造作乘人不覺時用袖子擦鼻涕。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大帝以此習慣噁心,下令所有士兵在袖子上縫上鈕釦,每次擦嘴擦鼻擦臉,都被硬物狠狠刮一頓,才改善過來。
今日回看,只覺是治標不治本的消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