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要分明 - 李純恩

公私要分明 - 李純恩

老虎活士搞出緋聞,被家裏的母老虎追打,搞得一發不可收拾。
但是,活士的商業贊助商們同時宣佈,會繼續支持活士,不會因為他的桃色糾紛而跟他斷約。
贊助商很理性,他們買的,是活士的專業形象,像高爾夫球用品、剃鬚刀等,一個在專業上登峰造極的人,足以成為促銷神藥,令他的崇拜者們為了他去捧商品的場。
至於他的桃色新聞,那是他的私事,他在家裏打崩了頭,只要不影響他的專業發揮,他的崇拜者們就不會離他而去。
商品找人賣廣告,都有針對性,有的賣專業,有的賣皮相,有的賣一種形象。只有發生的事件跟這些主題產生了矛盾,比如說一個sell清純形象的女星,原來是個蕩婦,那樣才會被抽廣告。否則,就是兩回事。
捧活士場的人,都捧他的球技,很少會理他是不是一個忠貞的丈夫。球迷只看他在高爾夫球場上打多少棒完成十八個洞,至於其他的「棒」和「洞」,就沒那麼多閒功夫去理會了。
廣告商就是看準了這一點,繼續把錢花到活士身上。
這事如果發生在香港,那就另當別論了。
香港人喜歡把公事私事攪在一起來鬧。比如對於一個平庸的議員,人們的焦點,不去評論是否花了公帑請這樣的議員合不合算,而是只管去問這個男人到底有沒有騷擾過他的女助理,好像評定一個議員的好壞,不在於他有沒有本事,而在於他是否一個對老婆忠貞的男人。於是公事私事全混到一起去了,糾纏不清,居然還要花更多的公帑和更多的人力去證明這個男人是不是清白。他是否搞女人,關你何事呢?他平庸無能,投機縮膊,你又何時出過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