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樓青年未死當身亡15分鐘後才施救終不治

跳樓青年未死當身亡
15分鐘後才施救終不治

【本報訊】長沙灣順寧道昨凌晨發生墮樓案,一名青年在救世軍管理之單身人士居所曦華樓天台墮下,警方及消防到場後,有人竟用遮蓋屍體的三角帳篷覆蓋事主,在場人士均以為事主經已死亡;惟15分鐘後,救護員到場相信事主仍未死亡,揭開帳篷施救及送院,惟他送院最終證實不治。
死者姓陳(26歲),據悉入住由民政事務總署委託救世軍管理的單身人士居所曦華樓一單位。警方調查相信陳由19樓天台躍下,據悉他有精神病紀錄。

救護揭開帳篷再施救

昨凌晨1時39分,48歲姓洪職員發現陳從高處墮下,倒卧曦華樓對開休憩公園於是報警,警方及消防接報首先到場調查,其間有人以遮蓋屍體用的帳篷將事主遮蓋,圍觀市民以為他已告死亡;惟15分鐘後救護員到場,卻揭開帳篷向事主施救,惟事主送院最終證實不治。
消防處發言人稱,該處於昨凌晨1時40分接報有人高處墮下,4分鐘後長沙灣升降台先遣急救員率先到場,替事主進行心肺復蘇法及檢查;及至1時55分,救護車A270比服務承諾的12分鐘遲了3分鐘到場,救護員續替事主進行心肺復蘇法,並於2時07分將事主送院,惟事主於2時17分證實不治。
發言人不評論事發時,現場消防員有否協助移動帳篷,並否認消防員曾證實事主死亡,而帳篷亦非該處物件。
警方發言人則回覆,事發後警員及消防員到場,初步發現事主沒有呼吸脈搏及生命表徵,無法施以急救,待救護員到場處理。為了維護事主的尊嚴及避免引起其他居民恐慌,暫以帳篷遮掩事主身體。發言人補充,帳篷原有用途是用來遮蓋屍體,但也可用作其他用途。
急症室專科醫生馮顯達表示,若帳篷內空氣流通,對事主沒有壞影響;但如果事主被布蓋臉再以帳篷覆蓋,則會窒礙呼吸,可能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