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首富」、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案即將被起訴。內地消息披露,當局至少以「行賄」和「內幕交易」兩宗罪指控黃光裕,罪成可判10年至終身監禁。黃光裕被捕一年來,內地大批高官被指涉本案而落馬。黃光裕已聘請多位內地重量級律師,為自己及同被扣查的妻子杜鵑辯護。
黃光裕(40歲)去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拘查,因他身兼本港上市國美集團主席,事件引起外界關注。當局稍後在回應查詢時確認他「涉嫌經濟犯罪」,但沒透露案情。一年來,外界對黃光裕涉罪有諸多揣測,包括行賄官員、造市、偷漏稅等。
漏稅指控未確定 列特別案件
黃光裕被捕前後,內地陸續有高官倒台,包括商務部司級官員郭京毅和原外資司副司長鄧湛、國家工商總局外企註冊局副局長劉偉、國家外管局司長許滿剛等;後又有公安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深圳市長許宗衡等;輿論均指他們涉黃光裕案。
消息指,黃光裕將面臨「行賄」和「內幕交易」兩項罪名指控。此前被提及「偷稅漏稅」是否列入起訴,尚未最後確定。該案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列為特別案件,檢察官和法官都由當局信得過的「十佳」人士擔當。
目前仍持有國美34%股權的黃光裕夫婦,已延請北京多位精英律師辯護,包括著名刑事律師錢列陽(他曾為劉曉慶稅務案作辯);著名民商律師許昔龍(負責為杜鵑辯護);為黃光裕辯護的是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楊照東。
內地法學界人士指,黃光裕刑期的重點是兩項罪到底屬個人行為還是公司行為,若法官判定屬個人行為,行賄罪最少10年,最高為終身監禁;內幕交易刑期則在5至10年間。若屬公司行為,亦要面臨5年以下刑期。北京《經濟觀察報》
黃光裕案傳涉案高官
‧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圖)
‧商務部原外資司副司長鄧湛
‧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圖)
‧商務部司級官員郭京毅
‧深圳市長許宗衡(圖)
‧國家工商總局外企註冊局副局長劉偉
‧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圖)
‧國家外管局司長許滿剛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