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方案違反民主原則 - 李德成

區議會方案違反民主原則 - 李德成

政改方案推出後,保皇黨的主要論據就是區議會主要由三百萬多選民選出來,所以由民選區議員再選出六個的立法會議員可以算擁有三百多萬的民意基礎。若果這個說法成立,那麼現在的葉國謙應該是最有民意授權的了。但我可以和你賭一鋪,若果葉國謙現在參加一個單議席單票制的選舉,他是必敗無疑。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這種間接選舉違反了一個重要的民主原則,就是選民無法趕這個立法會議員下台。
英國老牌工黨議員東尼邊因(TonyBenn)列出對一個擁有公權力的人應該問的問題:
(一)你有甚麼權力?
(二)你從哪裏獲得這權力?
(三)你的權力是為誰而用?
(四)你要對誰人負責?
(五)我如何可以趕走你?
很明顯,在一個民主制度,第二至第四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人民,而後一個答案應該是選舉。但現在的區議會方案卻解答不到最後一個問題。
政府聲稱選出的六個區議員進入立法會擁有三百萬的選民基礎,但我作為區議會的選民,我實際上無法知道我投的區議員在立法會選舉中的投票取向,他當然可以告訴你他的投票取向,但投票是暗票,我作為選民,根本無法監察。民主派的區議員也可以在互相交換利益的情形下投保皇黨一票,可以說,這六個區議員選出的立法會議員,他的選民基礎就只有四百人,因為誰人在立法會勝出跟三百萬區議會選民的關係是微乎其微。所以實際這個界別的選民比漁農界的選民多不了多少。若果你把這四百除以六,每個席位實際上由六十多個人就選出了,可以算是代表性最低的了。
可以說,就算把選民人數最多的五個功能議席各加一席,又或把選民最少的五席取消,都會較這個區議會方案優勝,政府偏要推出這個為民建聯度身訂做的方案,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政府說,民主列車已經準備開出,但只可以以時速一公里行駛,他竟然敢保證數小時後到達一千公里外的目的地,你會上車嗎?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