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承認誤殺罪的被告羅少權被判監六年,有律師指判刑偏輕。工業傷亡權益會指,已協助死者家屬申請法援,準備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償。
律師:判刑偏輕
誤殺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判刑為監禁10年。律師鄺家賢指,若以危駕引致他人死亡作判刑基準,六年監禁屬可接受。但被告承認的是誤殺罪,加上案件涉六死者,六年監禁算輕判。富商邱德根的兒子邱達成在83年醉酒駕駛,將在路障執勤的警員撞倒,警員被拖行1,000米重傷死亡。邱達成被裁定誤殺罪成,判監四年。
死者馮志偉的叔父馮建成透露,他們從各界共收集到1,000萬元捐款,其中一半來自工業傷亡權益會,約400萬來自建築界,只有扎鐵工人家屬可獲分配捐款。其餘熱心市民及報刊的籌款,涉及六個家庭,各得17萬元。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指出,基金的500萬元捐款,會分三至四年,以每月兩萬元的形式分給五個工人家庭;會方已協助家屬申請法援,準備在刑事程序完結後,提出民事申索,希望家屬未來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