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販管理主任何鈾然在茶餐廳吸煙遭檢控,被裁定罪成,早前獲高等法院法官以非四邊圍封的店舖及酒吧不算室內為理由,判他上訴得直,引起禁煙法例中「室內」定義的法律詮釋爭議。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昨接納律政司申請,批准許可受理,並定期明年4月21日審理。
引起爭議的《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室內定義,高院法官裁定,是指四邊都有暫時或永久的圍封,而除了門窗,每邊的圍封程度要達50%以上才算是室內;但律政司則認為,應是四邊被圍封的總面積至少達50%。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接納案件確具合理爭拗的法律論點,須盡快審理。
案件編號:FAMC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