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職警智財卡冒警勒索威嚇鳳姐詐財 裁定罪成今判刑

革職警智財卡冒警勒索
威嚇鳳姐詐財 裁定罪成今判刑

【本報訊】一名警員被革職後,曾因冒警被法庭判罰,可是仍不知悔改。他以馬會「智財卡」充當警察委任證,再次冒警,多番登門「巡查」持雙程證來港謀生的鳳姐,威嚇指對方非法賣淫,要拘捕她藉此騙財。該名前警員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勒索、搶劫及冒警罪成,今日判刑。 記者:陳詠詩

現年37歲被告趙崇基,於95年曾任職軍裝警員,00年被革職,曾駐守油麻地警區。他於07年曾有一次冒警案底,被判罰社會服務令。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於該次純粹一時興起要冒警,並非藉警察身份犯案。辯方又指被告經常擔任義務工作,而自去年12月中被警方拘捕後,被關押至今。

被捕稱無錢開飯

被告原被控6項罪名,包括4項勒索、1項搶劫及1項冒警。暫委法官周燕珠認為,其中兩宗勒索案的鳳姐因為不相信被告是警員,故裁定該兩項勒索罪名不成立,但接納被告警誡後的供詞,故裁定餘下四項罪名成立。被告昨一直聽取裁決,並筆錄法官的裁決。被告對自己最終被定罪,顯得有點不滿。
案發於08年11月至12月間,當時無業的被告在油麻地多幢大廈,冒警勒索內地鳳姐金錢。至12月15日,便衣探員在油麻地發現被告形迹可疑,被告當時尾隨一名內地妓女進入大廈。便衣探員等他離開大廈時,將他截查。
稍後,該名妓女認出被告曾冒警入屋打劫她600元。被告承認因為無錢開飯,所以打劫內地鳳姐。他又自爆於去年11至12月,在油麻地先假扮顧客接觸內地鳳姐,之後以馬會智財卡假扮警察,指對方非法賣淫要拘捕她,藉此勒索鳳姐金錢。不過,四次事件中,只有兩次成功。另外兩名鳳姐要求他清晰展示警察委任證,被告自知事敗逃去。
案件編號:DCCC218/09

圖為被告前警員趙崇基冒警用的同款馬會智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