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維權人士馮正虎回國被拒入境,被迫寄居日本東京成田機場,至昨日已經一個月。馮正虎是不幸的,連回國的公民權都被剝奪,八次回國都被拒入境或被航空公司拒載,迄今淪落日本機場;馮正虎又是幸運的,各國空姐、旅客不斷地向他贈送食物、日用品,讓他感受到人世間的愛心,香港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我要回家運動」主席朱耀明等昨日也去成田機場聲援。
馮正虎因撰文著書披露上海司法腐敗問題,曾被判監三年,出獄後繼續致力於幫助弱勢社群維權,今年4月前往日本,6月7日回國時首次在上海浦東機場被拒入境,上月3日再次被上海強行遣返日本。馮正虎認為,根據聯合國憲章,任何國家都不得拒絕自己的公民回國,因此決定不入境日本,寧願滯留在成田機場第一空港入境審查大廳,直到可以如願回國。
北京當局拒異見人士於國門外早有先例,不只拒絕簽發回鄉證給香港部份民主派人士,更拒絕被放逐到國外的民運人士、異見人士回國,以致王若望、劉賓雁等著名學者、作家客死他鄉,抱憾終身,「我要回家運動」就是因此發起、成立。如今,上海拒絕讓馮正虎回國,又創下剝奪維權人士回國權的惡例。
馮正虎的抗議行動,一個月來得到國際輿論的廣泛關注。日本、歐美各大傳媒連篇累牘的報道,已令馮正虎被拒回國事件,成為中國的國恥。在現代社會,國恥不只是割地賠款,也包括當局肆意侵犯、剝奪公民的權利,上海這種悖逆普世價值的舉措,已令中國蒙羞。
馮正虎是愛國的,他拒做聯合國難民;馮正虎的行為又不關愛國事,他回國想做的第一件事,只是要見年逾90的媽媽。上月18日,聯合國難民公署官員到機場看望馮正虎,提出可讓他申請聯合國難民,但被馮婉拒。他說:「我是有國家的,中國就是我的祖國,而且我還是中國的知識分子,我應該承當對這個國家的責任。」
馮正虎想承擔一個知識分子對國家的責任,但連回國的權利都被上海當局剝奪了,連與親人團聚的權利都被剝奪了。不做難民,要做中國人難;做中國人,要回國難;回到中國的中國人,要維權恐怕更難。
上海將在明年5月至10月舉辦世界博覽會,當局希望吸引7,000萬人次參觀。但是,在馮正虎事件上,上海如此漠視、侵犯公民出入境權利,令人擔心當局如何保障海內外遊客的出入境自由?如何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
中國現行《憲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頒佈實施的。至200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訂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又稱「普法日」。今日是中國第九個普法日,上海各區有連串旨在促進社會和諧的法制宣傳活動,但拒絕讓馮正虎返回上海,豈不是自摑耳光?上海當局如有心遵守《憲法》有關保護和尊重人權的規定,就應解除禁令,讓馮正虎回國,並向他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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