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區流動宣傳車街頭非法泊車情況嚴重,警方首次引用違反汽車結構法例打擊。昨日,在非法泊車黑點的黃金商場外,檢查兩輛電訊公司的流動宣傳車,發現兩輛24座小巴涉嫌遭人改裝座位、沒有安全帶及車身貼滿宣傳標語阻礙太平門等,於是拖走兩車檢驗。 記者:文兆麟
近年電訊公司及保險公司等為求搶客,紛紛租用24座小巴停泊在銅鑼灣、旺角及深水埗鬧市作流動宣傳車,營業員在街上找到顧客便登車簽約。警方及食環署雖曾分別以非法泊車及阻街票控有關司機,但有關公司以鬧市黃金地段位置難求,寧願把數百元罰款當作成本,繼續霸佔靚位經營。
居民多次投訴無果
深水埗區議員劉佩玉稱,黃金商場附近桂林街一帶是電訊公司及保險公司宣傳車停泊招客黑點,宣傳車肆無忌憚全日停泊,閒日有兩、三輛;周六、日高峯期至少停泊六輛宣傳車,有關公司將廣告標語貼滿車身,車內座位亦經改裝,居民多次投訴宣傳車阻街無果。
消息稱,曾駐守西九龍交通部的深水埗分區指揮官伍家麗,去年上任後關注非法泊車問題,曾翻查相關法例發現有關宣傳車若曾改裝亦違法,於是聯同西九龍交通部執行管制組展開打擊行動。

違例可被囚6個月
昨午1時許,警方人員到達黃金商場外巡查,發現兩輛掛上電訊盈科及「3香港」廣告標語的24座小巴流動宣傳車停泊上址。警員發現兩車車身貼滿廣告標語,其中一車座位由原本全部向前改為面對面座位、又加設木枱及沒有安全帶、另一車上滅火筒則懷疑過期。警方指車身及車窗貼滿廣告標語,可能阻礙太平門逃生,兩車涉違例改裝車輛構造,被拖往何文田汽車扣留中心作詳細檢驗。
電訊盈科發言人以警方正調查案件不作評論。3香港發言人則強調,該小巴取得運輸署合格證明,公司會盡量配合警方調查。
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汽車所有車窗所使用的玻璃或透明材料,不可令該汽車內部景觀不清晰,違例者可被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而非法改裝車輛最高刑罰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