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公司多名營業員為求營業額達標,涉嫌串謀同行以虛假資料填寫網絡服務及收費電視的申請表,詐騙多間電訊公司發放共15萬元佣金。涉案一名男營業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兩項詐騙罪,涉及2.6萬元佣金,明天判刑。餘下七名男女同黨則否認控罪,本月11日預審。
稱非犯案主謀
被告方肇麟(25歲)於06年至08年4月間,串謀他人詐騙電訊盈科、香港寬頻網絡、和記環球電訊及無綫收費電視。事發時,被告先後在該四間公司任營業員,月薪5,500元至6,500元,另加佣金。被告求情指是同黨提出犯案計劃,他為了「跑數」,達到每月50張單的營業額才犯案。
案情指,被告與兩名同黨利用網上程式,製造虛假的身份證號碼。他們利用這些假身份證號碼、儲值電話卡號碼、已報失的信用卡號碼、朋友的住址或空置單位地址填寫申請表。三人又租用大角嘴的工廠單位作為製作假申請表的總部。
此外,同黨亦會以250至300元一套出售假資料予其他營業員。案發時,被告與其中六名同黨向四間電訊公司遞交共353份假申請表,被告佔其中85份。廉署在該總部起出435份表格、208張電話卡及67張信用卡。
案件編號:DCCC9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