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受騙 樓底矮9吋

買樓受騙 樓底矮9吋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每年均接獲多宗買入樓盤後始發現受騙的個案,有樓書講明單位樓底高10呎4吋,小業主入伙後始知少了9吋,無端端變成矮樓;另有發展商不許準買家在示範單位量度,當小業主入伙後發覺有差異,但已太遲,發展商已拆掉示範單位。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追究。
消委會每年都接獲市民投訴發展商採不當手法賣樓,去年有14宗,今年上半年有5宗,方法層出不窮,有樓花售樓說明書資料不正確或不足夠;發展商無提供足夠或隱藏了資料;樓宇面積不足等。
消委會提供部份個案較詳細的內容,反映發展商的無良手段,例如樓書資料不但樓宇設施不正確,連地點也是錯誤的。有發展商樓書寫明單位高度是10呎4吋,小業主入伙後量度卻發覺只有9呎7吋,矮了足足9吋。另一個樓盤樓書也講明樓底高11呎6吋,但入伙後小業主發覺只10呎9吋,同樣矮了9吋。
準買家本來已十分醒目,要求在示範單位內量度面積,但遭發展商拒絕,買入後入伙時量度單位面積,又發現差異很大,想重返示範單位量度比較,但發展商已拆除示範單位。
又有一名準買家在買樓時,發現售樓資料無披露附近地段會否興建任何建築物,於是向發展商查詢,但職員告訴他那是綠化地帶,入伙後才知道會發展其他建築物。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昨日回覆議員質詢時只是說,現行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士如作出欺詐行為屬刑事罪行。失實陳述條例則是任何人作出失實陳述誘使另一人訂立合約,也屬違法。

銀湖.天峰電視廣告裁定誤導

她提到天匯一個特色單位以呎價7.1萬元破全球紀錄天售出,有評論質疑購入該單位的買家同時購入4個低層單位,令人懷疑發展商有否把低層單位樓價轉移到特色單位,藉此誤導市民買家。
但資料顯示,迄今該發展商已將25個已售出的單位的買賣合約交付土地註冊處並完成註冊,成交價與公佈的價單脗合。現時並沒有證據顯示該發展商以誤導手法銷售樓宇。
此外,信和置業銀湖.天峰的電視廣告,用電腦加工將樓盤變成位於綠樹環抱的環境中,上月被廣管局裁定廣告誤導,但原來過去三年廣管局合共接獲四宗涉及地產商電視廣告投訴,但只得一宗成立。

市民投訴發展商賣樓欺詐宗數

投訴內容:售樓說明書不正確或不足
今年1-6月:2 去年1-6月:5 去年全年:6

投訴內容:無提供足夠或隱瞞資料
今年1-6月:2 去年1-6月:2 去年全年:4

投訴內容:樓宇面積不足
今年1-6月:1 去年1-6月:3 去年全年:4

資料來源: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