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洲六死車禍司機認誤殺妻衝犯人欄道別 死者家屬:認咩罪都冇用

落馬洲六死車禍司機認誤殺
妻衝犯人欄道別 死者家屬:認咩罪都冇用

【本報訊】去年農曆年廿八,五名扎鐵工人乘的士往羅湖開工,準備完成工作後「收爐」過新年;不料飛來橫禍,的士遭一輛中型貨車撞成廢鐵,五名工人與的士司機慘死。醉酒駕駛的貨車司機昨到高等法院應審,起初只承認六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後來改認可判囚終身的誤殺罪,並透過家人向死者家屬致歉。有死者家屬認為:「一定唔會原諒佢,認咩罪都冇用。」 記者:黃幗慧

被告羅少權,42歲,昨穿黑色西裝到庭,一臉愁容,垂頭喪氣,他認罪後被還柙。法官韋毅志將案押後至明天,由控方宣讀案情。羅的內地妻子哭成淚人,散庭後即衝上犯人欄前,拖着羅的手與他道別。
案件原定昨早開審,羅被控六項誤殺及六項交替性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羅起初承認刑罰較輕、最高可判囚10年的危駕引致死亡罪。法官表明審訊後,無論被告被陪審團裁定誤殺,還是危駕引致死亡罪成,都會根據事件令六人喪命的案情判刑。羅與律師傾談後,決定改認全部誤殺罪。

意外當日,被告駕駛的貨車撞向對面線的士。

案發當日,羅少權送院時仍宿醉未醒。

家屬欣賞被告肯承擔責任

多名死者的家屬到法庭旁聽,其中死者馮志偉的父親認為羅需要還眾死者一個公道。意外當日,在特首面前哭訴,要求特首「做好份工」的馮志偉叔父馮建成,事件中痛失工友及姪兒,他認為醉酒鹵莽駕駛的羅活生生將六人車死,「一定唔會原諒佢,認咩罪都冇用,無論點判,都係政府做畀全世界睇,終身(監禁)又如何?」他形容與工友情同兄弟,工友有時比太太更重要;但馮建成亦欣賞羅肯承擔責任,稱讚他「叻仔」,減少了死者家屬的怨氣和唾罵。
馮建成認為應修例以加強阻嚇性,令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罪的涉案人士要終身停牌,亦應修訂《僱員補償條例》,令僱員上下班途中受傷均納入僱主責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於案發後曾說「冇辦法乜都保」。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昨表示,亞洲多個國家包括內地、日本等,均將上下班途中遇事列入保障範圍,香港在這方面相當落後。

死者馮志偉的叔父馮建成,提及枉死的姪兒及工友,不禁流淚。

案件3月提訊時,被告羅少權曾跪地向死者家屬懺悔。

死者家庭每月獲發兩萬元

意外後,建築界、工友及市民的捐款,至今超過1,000萬元。其中在工業傷亡權益會的戶口約有500萬元,該會每月向死者家庭發放兩萬元,相信款項足夠供養死者年幼子女到18歲及升讀大學。至於其他捐款,則平均發放給五個工人及的士司機的家屬。
車禍發生於今年1月23日,被告在落馬洲青山公路駕駛中型貨車往元朗方向,撞向對面線的士。的士司機余日興與五名乘客曾鳴、張榆霖、馮志偉、周勝有、湯偉明(30至54歲)死亡,被告輕傷。被告的呼氣中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93微克,超標3.2倍,血液酒精比例是153微克,超過上限50微克。案件編號:HCCC188/09

車禍中六名死者

余日興

曾鳴

張榆霖

馮志偉

周勝有

湯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