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11歲繼女 男子入獄

淫11歲繼女 男子入獄

【本報訊】家住公屋的中年無業漢辯稱受環境所逼,與11歲繼女大被同眠,肆意淫辱她,早前承認與女童非法性交等罪。法官昨判刑指,被告雖獲受害繼女寫信求情,但不減其罪行的可惡程度,判他監禁7年半。

受害女童代求情

現年50歲的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四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項非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背景報告指被告自我中心,怕被人批評;自稱後悔,卻欠缺反省,一邊自言與受害繼女關係密切,一邊卻指當初撫摸她的胸部是為要看她有何反應。對於受害女童求情自稱不憎恨被告,事後亦能與其他男生正常交往。法官彭偉昌認為她年紀太小,意見不能作準,要求社署跟進。
案情指,女童06年起入住兒童之家,周末才回家。首次淫辱事件發生於07年暑假,女童午睡醒來時發現下身赤裸,陰道痛楚。被告睡在身旁,承認與她性交。其後被告又多次侵犯她。直至今年2月,女童向母親透露被侵犯。被告被捕後承認與女童性交,有時給她200元。
案件編號:HCCC2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