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於去年4月20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行人專用區,擔任民間電台的節目嘉賓,被控參與非法廣播。辯方早前申請終止聆訊被拒,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九名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他們不出庭自辯,押後至12月14日裁決。
司徒華抗議政治檢控
被告梁國雄、司徒華及曾健成等人在庭外抗議政治檢控,司徒華揚言堅持公民抗命。九名被告為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健成、海昇科技有限公司、嘉賓梁國雄、李卓人、李永達、劉慧卿、黃毓民、司徒華及陳偉業。而被告當中只有梁國雄、司徒華、曾健成及代表海昇科技有限公司的羅堪就出席聆訊,黃毓民等其餘被告由律師代表。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兩盒錄影帶,片長逾一小時,由一名電訊管理局職員將案發時各被告參與廣播的情況拍下。
總裁判官唐文裁定各被告表證成立,他們不選擇出庭自辯。沒有聘請律師代表的梁國雄作結案陳詞時指,不期望本案獲公平對待,明白下級法院無權審理《電訊條例》是否違憲的法律爭議,他會向更高級法院解決有關爭議。
案件編號:ESS34778-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