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款食物不合格百佳售林真香肉鬆 抗氧化劑超標15倍

11款食物不合格
百佳售林真香肉鬆 抗氧化劑超標15倍

【本報訊】食物安全中心昨公佈11個不合格食物樣本,當中兩個在百佳超級市場售賣,包括一個林真香(老舖)豬肉鬆絲,抗氧化劑含量超標15倍,及一個東方小點白菜豬肉餃,用作防腐的亞硝酸鹽含量超標約1倍;一個由酒家潮館供應的滷水墨魚樣本,含可致食物中毒的金黃葡萄球菌超標。
記者:陳沛冰

食物安全中心在最近的專項食品調查中,測試500個肉類及乳酪等樣本,一個在馬頭角道東南工業大廈百佳超級市場抽取的東方小點白菜豬肉餃,被驗出亞硝酸鹽含量為370ppm,超出法定上限200ppm。亞硝酸鹽用於防腐抗菌,長期過量攝取不排除會增加患癌風險。

發信警告各店舖

食安中心指該產品在港製造,已向生產商發出警告信,百佳表示會暫停售賣。中心其後再在生產商抽取另一批次樣本,全部合格。
食安中心發表最新一期食物安全報告,表示有10個食物樣本不合格。一個馬鞍山百佳超市出售的林真香(老舖)豬肉鬆絲,抗氧化劑含量達1,600ppm,較法定上限100ppm超標15倍。一個滷水墨魚每克含1.3萬個金黃葡萄球菌,較法定上限每克不可多於1萬個超標。
報告表示,另有三個蔬菜樣本不合格,包括一個芫荽及兩個莧菜樣本,鎘含量由0.16至0.49ppm不等,法定上限為0.1ppm。其他有問題樣本,包括一個劍魚刺身、一個花生米通、一個楊枝甘露及一個牛肉樣本。食安中心表示,已要求所有出售問題食物的店舖,停售或銷毀有關食品,並已發出警告信。
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表示,攝取過量抗氧化劑可能會引致反胃及肚痛不適;食物含過量金黃葡萄球菌顯示處理食物過程不潔,或食物翻熱不足。細菌可在食物滋長,產生毒素引致食物中毒,令人嘔吐大作,對長者及小童尤其危險。

部份不合格食物樣本

‧林真香(老舖)豬肉鬆絲
抽取地點:馬鞍山廣場百佳超級廣場
不合格結果:經丁化作用的羥基甲苯(抗氧化劑)達1600ppm(法定上限為100ppm)

‧東方小點白菜豬肉餃
抽取地點:土瓜灣馬頭角道百佳超市
不合格結果:亞硝酸鹽達370ppm(法定上限為200ppm)

‧滷水墨魚
抽取地點:新都會廣場潮館
不合格結果:每克含有1.3萬個金黃葡萄球菌(法定上限為1萬個)

‧新鮮龍蝦
抽取地點:鯉魚門一樂也海鮮
不合格結果:含鎘3.4ppm(沒有法定標準,但長期食用影響健康)

‧莧菜
抽取地點:花園街恩記
不合格結果:含鎘0.49ppm(法定上限為0.1ppm)

資料來源:食物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