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錄下裸照逼做愛玩CyberSex惹禍 涉案文員還柙

少女被錄下裸照逼做愛
玩CyberSex惹禍 涉案文員還柙

【本報訊】23歲少女疑一時貪玩,在電腦前跟男網友玩CyberSex(網絡性愛),卻遭男網友錄下裸照,威脅她多次到公寓做愛。男網友又自稱身繫獄中,要她探監。最終她不堪其擾,報警求助。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則反稱二人是情侶關係,被告遭女方誣告。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將他還柙至明年1月18日再訊。
涉案26歲被告梁漢寶報稱在文儀公司做會計文員,暫被控於今年1月某日,以威脅手段促致23歲事主X小姐作非法性行為,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指,被告與X在網上認識,被告要求與X做CyberSex(網絡性愛)。X同意,被告卻錄下片段,製成裸照。自今年1月起,被告威脅將X的裸照,拿到她的工作地點及在網上發放,逼她見面做愛。X初時堅決不從,後無奈答應,與被告到旺角砵蘭街百佳酒店做愛。

警撿走被告咕化驗

同年3月至10月,被告多次與X闢室尋歡。暑假時,被告向X聲稱身在獄中,要求她探監,但X拒絕。至11月26日,被告再發短訊予X要求做愛,X忍無可忍報警。警方在同日下午到被告的葵涌和宜合道雍雅軒住所,將被告拘捕,並撿走咕及電腦化驗。
控方昨指,被告的確涉嫌恐嚇一名內地女子,遭她來港舉報,後承認刑事恐嚇罪,判處緩刑。警方現需時檢查被告的電腦,並對被告家中梳化及咕作DNA化驗,故反對保釋。
辯方又指,X其實是被告的女友,但誣告被告,而被告的電腦或手機均無X的裸照。被告可交出兩萬元作保釋金,並到葵涌警署報到。惟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指案情嚴重,被告在短時間內接連犯案,擔心他再犯,遂將他還柙。
案件編號:KCCC61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