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血友病感染男孩的感人故事專題報導:愛滋戀15載 她不離不棄 他為愛放手

首個血友病感染男孩的感人故事
專題報導:愛滋戀15載 她不離不棄 他為愛放手

繼續下去,她會陪着他進出醫院;繼續下去,她就會看着他逐漸朽壞;繼續下去,他可願意繼續下去?他兒時患上血友病,輸血時受愛滋病毒感染。她如凡間天使出現,與他牽手15年,她為他哭、為他笑、為他放棄藍天白雲。他不忍心天使跳進自己的牢籠,他放手,請她走,因為她快樂,他才會快樂,她幸福,他才會幸福。 記者:張嘉雯

俊仔(化名)今年36歲,長得一副孩子臉,出生不久就發現患上血友病,經常發燒、腳腫,因凝血功能障礙,每當關節出血腫痛,就要入院注射俗稱血小板的凝血因子,一注射就是12至16支,病重時走不到路,要用枴杖、坐輪椅,如廁也需要幫助。
1984年,香港發現首宗愛滋病毒感染個案;持續注射血小板的俊仔,成為本港首批注射受污染血製品而感染愛滋病的人。

憂傳染同學而退學

證實感染時,他16歲,剛升中一,俊仔行動不便,又要經常出入醫院,學業嚴重受阻,得悉患上愛滋病後,他也擔心傳染同學,決定退學。
那個年代,愛滋病等同傳染病、性病和死亡,大家以為俊仔壽命只有七年。媽媽最傷心,哭兒子一次又一次遇上不幸,他選擇躲起來,親戚朋友都不願見。
直至兩年後,遇上她。
俊仔兩年後向女孩坦白病況,女孩以為他開玩笑,「嗰時潮流興講笑話有愛滋病,佢以為我想同佢分手。」直至跟他出入醫院,看着他抽血,她才知道一切都是真的。女孩只懂哭,抱着他哭,卻沒有退縮,她的家人跟女孩一樣,開明又堅強,「佢哋好明白,知道我有病,覺得我可憐,所以我都好感動。」
二人一起就是15年,親密時會採取安全措施,直至那年情人節,他的對手出現,「個男仔又送花、送禮物畀佢,佢話如果我嗰日約佢,佢就唔會出去,我同佢講,應該畀自己多啲機會,識吓其他人。」
「唔想佢人生專注擺喺我度,累咗佢,想佢出去揀吓、選擇吓。不過我會等佢,我生命唔知幾時完結,驚會連累到佢。」
從此,他在她的世界消失,至今五年,「諗番呢個決定,覺得係啱。佢幸福快樂,我就開心,可能佢同我一齊會好憂心。」護士鼓勵他打電話給對方,他拒絕,「唔想突然打去騷擾佢,一個人生活都冇乜所謂,都好舒服。」

「其實我也捨不得」

他聳着肩說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好,笑着臉說過年過節才會感到孤獨,哈哈哈哈背後,一個人扛起所有悲傷,良久才說出一句:其實我也捨不得,只是「我唔想佢再喊,佢喊,我都心痛。」
如果沒有這個病,他打算繼續念書,直至大學畢業;如果沒有這個病,他會和她結婚,和她白頭到老,「同佢一齊好開心,冇其他女仔可以代替,我情願唔結婚,結婚都係同佢結。」
現在他病情穩定,沒有工作,家中沒有經濟壓力,可以在愛滋病基金會做義工,閒來做手工藝、派傳單,開解其他病友,「諗住開開心心做義工,keep住食藥,希望第日科技發達,可以好得番。」如果可以痊癒,會找她嗎?「會,我會主動搵番佢,我會同佢結婚。」

周慧敏執筆 任達華拍照

年輕女大學生與男子發展異地戀情,結果染上愛滋病,不但失去學位,也失去未來的戀愛機會;另一位健壯男兒從女友身上染病,陪着對方走人生最後一程,無怨無悔……愛滋病基金會把九位愛滋病患者的故事結集成《我與愛同行》一書,明天出版,首章由該會關愛大使周慧敏執筆。
年輕女生在外國求學,失戀後與友人到泰國旅行,與當地男子發展異地戀情,其間發生了不安全性行為,回校後驗血發現感染愛滋病,被要求在限期內離境,不能參加考試,更不可再踏足該國。她曾經想過一死了之,即使有不少追求者,也不敢接受。
阿康(化名)10多年前從女友身上染病,當時30多歲,一直不知女友是患者,到對方病情嚴重才得知真相,他在醫院陪着對方走最後一程,知道患病有多痛苦。數年後他證實感染,曾想過輕生,「張床就喺窗邊,諗咗好耐,好唔好跳落去,但係(對)屋企人要交代、好似好唔負責任咁。」

多位藝人留言

最終阿康沒有倒下,參加了愛滋病基金會的義務工作,訪問了另外七位病友,加上周慧敏執筆撰寫的阿俊個案,結集成《我與愛同行》一書,記錄眾人跌倒、站起、再跌倒、再站起的故事。書內同時載有藝人任達華的攝影作品、歌手薛凱琪的畫作,以及鄭融、朱凱婷、王廷琳等藝人的鼓勵留言。
12月1日為世界愛滋病日,香港愛滋病基金會以「與愛同行」為主題,今明兩天在奧海城二期商場北翼中庭舉行活動,包括多媒體展覽及新書發佈會,詳情可電25608528查詢。

話你知
部份感染者與常人無異

本港在1984年發現首宗愛滋病毒感染個案,至今累積發現4,249人受感染。過往不少人在染病一段時間後,會因免疫系統受破壞,感染併發症死亡;當感染者的「CD4」指數低於200,即被界定為愛滋病患者。愛滋病基金會高級項目主任李文偉指,自1996年出現雞尾酒療法後,不少患者在服藥後指數會反彈,甚至大幅升至700,與沒有感染者無異,根據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在2008年出版的指引,這類人士不應被界定為「愛滋病患者(AIDSpat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