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每年發表政府部門及政府資助部門嘅審計報告,例必引起討論,今年亦不例外。審計署批評他人,有時未必有理,記得審計署以前彈過大學圖書館浪費電力,其實圖書館不能有學生入內讀書先至開燈嘅啫,否則學生老早抗議到暈,又如曾經批評港台電視部製作費偏高,其實拍片有好多事先諗唔到嘅突發情況,經常引致特別支出。如果以《城市論壇》每一集製作費除播出時間(總共約三十三分鐘多啲),每分鐘嘅製作費當然係貴,但不可不知,技術人員早上八時前已去到維園搭景準備,加上直播控制車各類人員,出勤五小時先至可以製作半小時節目,梗係貴啦,如果計死數,唔好做直播節目嘞。
但審計署今次批評生產力促進局近八千八百幾件物品不翼而飛,價值五百四十六萬元,包括網絡系統以至伺服器,實在一新市民耳目。伺服器有成間房咁大,點會唔見咗o架?明火打劫呀?還是當做垃圾,一丟了之?每年核數師按理會takestock(盤點存貨及資產),點會睇唔到呢啲物品流失嘅呢,唔通生產力促進局嘅核數師瞌埋雙眼?審計署應該連核數師都鬧埋。
我哋在私人機構做事,未聽過呢類事件,如若發生,老闆或內部稽核去報警都似,可能公家物件冇人重視,隨便拎返屋企用都唔定。當然呢類係猜測之辭,未可當真。左丁山八八卦卦咁問一位做過不少公職嘅商人A,佢話做公共機構理事或董事,幾時都驚驚哋,就係驚管理人員知情不報,管理不如想像中咁整齊乾淨,一旦發生審計署批評事件,做理事嘅就會捱罵食足死貓。商人A話佢曾在某公共機構做理事,見過新行政人員上任就話唔慣用上手嘅舊電腦,要買新嘅,新電腦嚟咗之後,舊電腦去咗邊?原來未必有人理會嘅!即使有,經常愛新棄舊,唔係浪費公帑係乜?私人公司可以報警調查物品遺失,公共機構怎麼辦?商人A講:「如果政府要強硬嘅話,律政司長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報警備案,主動要求警方調查公共機構遺失資產。」咦,黃仁龍司長願唔願意咁強硬呢?如果佢肯試一次,相信公共機構啲唔起眼物品冇咁易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