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卧底俏警花扮學生破販毒案觸發洩秘風波有新進展,警方昨證實,曾向粉嶺中華基督教會基新中學承諾向法庭申請保密令,不會披露學校資料,但警方違諾,並無向法庭申請,警方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向該校道歉,又強調案中被捕人士並無基新中學學生。校長郭燕薇接納道歉,並恢復對警方的信心。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吳家聲證實,警方曾向學校承諾,會就保密協議申請法庭命令,警方其後卻沒有向法庭申請,吳對此向基新中學表示歉意,警方會跟進調查資料如何外洩。他指以往這類保密命令,主要是保護勒索及性侵犯案受害人。
李少光也向基新中學致歉,不希望事件影響警方與學校合作。
校長:繼續同警方合作
基新中學校長郭燕薇對警方及保安局主動道歉及澄清,表示接納。該校昨日曾向學生講解今次事件,學生對卧底事件初步反應正面,該校將於下周一舉行特別會議,邀請家長討論今次事件。被問會否再與警方合作卧底行動,她說:「我哋同警方已掃除誤解,恢復對警方嘅信心,學校會繼續同警方作不同合作。」
有資深反黑警務人員指出,卧底行動是有效打擊毒品罪行的方法,尤其涉校園毒品案,必須獲學校支持及合作;為免影響校譽,警方一般會應學校要求向律政司反映,要求法庭頒保密命令,只要有合理理由,法庭一般都會答應。該警務人員呼籲,社會應該認同及鼓勵基新這類勇於與警方合作的學校,共同打擊毒品問題。
不過,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出,其實警方只需以行政手段,便可保密學校資料,「如果單案並唔喺學校發生,警方只需叮囑相關人員唔好講出去就得,根本唔使申請保密命令。」
案中另一拆家判囚32月
此外,該販毒案另一名19歲無業拆家,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販毒罪名,被判入獄32個月。19歲被告吳志強,有一次藏毒案底,已服刑期滿。案情透露,女警於今年4月假扮中三學生,得悉有學生濫藥,於6月透過朋友認識被告,知悉被告可提供毒品。女警於6月26日及30日,兩度向被告購得小量俗稱K仔的氯胺酮,共費500元,於上水石湖墟街市外交收。至8月5日,女警以900元向被告購得4.99克K仔,於天平邨商場交收後,警方即時拘捕被告。被告求情時指從沒有向學生提供毒品。
案件編號:DCCC11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