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雲山三屍案裁定母勒殺子女後吊頸死

慈雲山三屍案裁定
母勒殺子女後吊頸死

【本報訊】慈雲山去年發生母親疑殺害子女再自盡三屍命案,死因昨日聆訊完畢。上吊的母親被裁定死於自殺,兒子遭皮帶勒死,而女兒因面頸受壓窒息致死,兩人死於非法被殺。死因陪審團建議加強精神病人出院的評審機制,須由多於一位或包括資深醫生的檢查及同意。
記者:蔡曉楓

醫院管理局昨表示,會研究及考慮陪審團的建議。而醫管局已設有出院的既定程序,由專業團隊評估病人是否適合出院,回應病人治療及康復需要,安排他們在社區接受跟進,和提供康復支援服務,由醫護人員評估病人的康復進度,並向其家人詢問他們的情況。

官批出院程序不嚴謹

案中死者分別為43歲婦人劉海珠、其16歲長子羅仲仁與13歲幼女羅雨晴,去年11月27日被發現倒斃慈雲山慈樂邨寓所內。劉的前夫在審訊首天出現後,未有再到庭,亦無其他親友旁聽。去年9月,劉因擔憂兒子因偷竊案底影響前途,又掛心女兒的升中試,整月失眠。劉致電社工訴苦求助。
劉於10月30日到東九龍精神科中心求診,被診斷患有適應障礙及抑鬱,由於劉曾激動哭訴「不如一齊死咗去好過」。劉被安排即日強行送往葵涌精神病院。11月25日,劉獲准出院回家。
26日事發當天,劉提議一直留宿她家的嫂嫂改往別處過夜。翌日早上,劉被發現坐在兒子床上,頸纏白布條,其子躺在她面前地上,其女兒則倒卧另一房間,劉在日曆寫上:「我是怕再度(到)葵涌。」’
事發後驗出兒子血液含安眠藥成份,而女兒羅雨晴體內並無任何藥物或毒素。至於劉由一名專科經驗不足4個月的醫生決定批准她出院,早前死因裁判官聞言表示,過去曾有新紮醫生批准另一名精神病母親出院,終釀成同類慘劇,批評出院程序未夠嚴謹。
案件編號:CCDI1297-12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