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與澳門女子發展網上情緣,其後在港同居,肩負照顧女友及初生男嬰的責任。但經濟壓力漸重,青年向男嬰發洩,多次揮拳打他胸背,又將他搖晃及玩「空中飛人」地拋高接回。社署突擊家訪時,發現當時僅四個月大的男嬰面有傷痕,揭發虐兒案。涉案青年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五項虐兒罪,還柙候判。 記者:黃幗慧
被告賴慶峰(21歲)承認兩項疏忽照顧及三項襲擊所看管兒童罪。一頭棕髮的被告昨穿短袖衫,露出右手臂上的紋身。男嬰母親沒被檢控,但法官李瀚良認為她愧為人母。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等候被告的精神及戒毒所報告,以及男嬰的醫療報告始判。
案情指,被告於07年2月在網上與22歲的澳門女子發展網上情緣,但一直無見面。該女子於今年4月與另一男子誕下涉案男嬰後,便遭拋棄。男嬰有白內障,其母帶他來港做手術,被告得以經常親近她,並正式拍拖。其後男嬰母親與被告同居於粉嶺一村屋。
耳有血液流出
小家庭沒有收入,靠3,400元綜援金過活。今年6月,社署安排社工及家庭安全指導員每星期進行家訪。至8月被告拒絕家訪。今年9月2日,社工突擊探訪,發現男嬰面有瘀痕,又得悉幾日前及兩個月前,男嬰的耳內有血液流出,但被告與女友沒送男嬰求醫。
醫生經檢查發現男嬰的面部有多處新舊瘀痕,胸口有大塊瘀傷,左大腿有傷疤,頭頂有骨裂,鎖骨及肋骨裂傷處處,部份正癒合或已癒合,相信一星期至三個月內受傷。
被告對警方稱,他替男嬰洗澡時發現其胸口有瘀痕,怎料越捽瘀痕越大。警方將被告拘捕,他承認8月時三度在屋內打男嬰。一次因任職餐廳侍應要清晨起床,但男嬰哭聲擾人清夢,連揮幾拳打男嬰胸部。一次因失去裝修工作,又聽到男嬰哭,便揮拳打他背部幾下。另一次他與男嬰母親吵架,於是向男嬰出氣,打其背脊幾拳。
此外,被告曾在7至8月間,兩度在屋內搖晃男嬰,又將男嬰拋高接回,逗他歡喜,豈料每次其耳內均有液體流出,但他沒帶男嬰看醫生。
律師昨求情指,07年被告難忍父母離異後各自打算再婚,離家出走;被告負責照顧女友母子後,經濟壓力重,令他心煩。而他去年被診斷患上狂躁及抑鬱症,又曾吸食冰毒,但今年初已戒掉。
案件編號:DCCC11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