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甘肅確定直購電價

福建、甘肅確定直購電價

【本報訊】自電監會等部門3月份開放直購電售電市場後,福建及甘肅成為自東北後,第二批獲電監批准直購電輸配電價標準的省分。其中福建的中大工業用電110千伏用戶的基本電量電價,為每千瓦時0.086元(人民幣.下同),至於甘肅則為0.081元。
於今年3月份,內地首次開放20%售電市場,放寬符合國家政策的企業,電壓等級於110千伏以上的大型工業用戶的電價,有關企業可向電廠直接購電,價格由雙方自行協訂。
而直購電價格可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是雙方協商的電價,二是輸配電價,三則為附加費用。
此外,受政策支持下,新能源發電前景亮麗,促使不少電企均大幅拓展其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其中華能集團新能源產業副總工程師任路光表示,於今明兩年將會新增300萬千瓦可再生能源發電能力,當中包括太陽能及風力發電,預計於年底,其再生能源產能將達200萬千瓦。

華能母拓、太陽能、風電

至於大唐集團新能源總經理胡永生表示,預計至今年底大唐將擁有300萬千瓦的風電裝機,希望明年可將裝機容量增至佔內地總體市場的兩成,預計至今年底,大唐的市場份額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