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及親友朋友借車撞癱人 台車主賠2851萬

禍及親友
朋友借車撞癱人 台車主賠2851萬

借車給別人要小心!台灣台中市一名女車主,四年前將車借給一名醉酒的友人,結果路上攔腰撞上一輛救護車,把車上照顧病人的男子撞出車外,腦部重創,癱瘓至今。其家屬向女車主、司機索取醫藥費、終生看護費等賠償,法院昨日判二人合共要賠償2,851萬元新台幣(下同,約685萬港元),創台灣紀錄。

事發在2005年11月10日凌晨2時許,台中25歲男子劉曾易與友人到酒店飲酒作樂後,向同行女性友人江伃平借車,醉酒駕駛。當車駛到崇德路、文心路交界時,與一輛接載氣喘病人到醫院的救護車相撞。由於衝擊力度太強,在救護車後方照顧病人的20歲後備軍人陳銘傑被甩出車外,頭部嚴重受創,昏迷不起。雖然事後陳銘傑蘇醒,但至今仍然癱瘓。

肇事醉司機已判監 名下無財產

陳銘傑隨後要接受康復治療,每月要花4萬元(約9,600港元),陳母於是以過失傷害為由,入稟向醉酒駕駛的劉曾易,要求賠償3,500萬元(約840萬港元)。
劉曾易肇事後逃走,今年2月被捕,判監七個月,名下沒有財產。
法院昨判車主江伃平要付連帶責任,與劉曾易要共同賠償醫藥費、終生看護費等合共2,851萬元。
無端借車卻惹來巨額賠償,江伃平母親江呂金鳳昨表示,女兒未告訴她要賠2,851萬元之事,她直言:「這麼多錢怎麼賠?」
據本港保險業人士指出,香港法例規定車主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車輛出事後死傷者都可獲賠,不過若司機涉及違規行為,保險公司有權不理賠,司機、車主要負責賠償。但他強調,索賠程序複雜,必須要按個別情況而定。
台灣《蘋果日報》/本報記者

癱瘓卧床的陳銘傑(右)每日要接受按摩。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