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屍慘案聆訊披露母留言:怕再入精神院

三屍慘案聆訊披露
母留言:怕再入精神院

【本報訊】慈雲山去年發生母親疑殺害子女再自盡三屍命案,死因庭昨展開聆訊。證供顯示,新移民婦人離婚後,因緊張子女前途導致失眠,求診政府精神科,服藥未有好轉,揚言想與兒子同歸於盡,終被強行送往葵涌精神病院留醫。她後來獲准出院,翌日與子女同死於寓所,只在家中月曆留下一句:「我是怕再度(到)葵涌。」
案中死者分別為43歲婦人劉海珠、其16歲長子羅仲仁與13歲幼女羅雨晴,去年11月27日被發現倒斃慈雲山慈樂邨寓所內。劉海珠失婚,對子女愛護有加。去年9月,患有羊癇症的仲仁因干犯店舖盜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社會福利署社工黃濤負責跟進及撰寫感化報告。法庭最終判仲仁守感化令12個月。惟劉一直擔憂兒子案底會影響前途,同時掛心女兒的升中試,整月失眠。劉致電黃訴苦求助,黃建議她求診。

所服藥物有副作用

劉遂於10月30日到東九龍精神科中心求診,主診醫生盧慧芬認為她患有適應障礙及抑鬱,但沒有自殺傾向或思覺失調,遂開出抗抑鬱及安眠藥。盧承認藥物有副作用或令患者緊張。服藥不久,劉即覺心跳加速,失眠依舊提早覆診。但盧指劉當時激動哭訴受苦太多,且兒子犯法斷送將來,「不如一齊死咗去好過」。盧見狀建議劉入院,遭劉拒絕後安排駐院社工鄺立權評估個案,並即日強行將劉送往葵涌精神病院。劉住院時,子女先後由來自內地的嫂嫂陳建清及同鄉陳少珍代為照顧。劉於11月19日會見葵涌醫院社工陳煒萍,自稱後悔因一時衝動而妄言殺害兒子,致令與子女分離,更寫下「明天會更好」等字條,表明心迹。同月25日,劉獲准出院回家。

母親:劉海珠

兒子:羅仲仁

叫嫂嫂往別處留宿

26日事發當天,劉既與親友茶敍,又將水電費戶口由前夫轉至自己名下。當晚女同鄉陳少珍負責煮食,飯後閒話家常及看電視,劉提議一直留宿她家梳化的嫂嫂陳建清,改往陳少珍家過夜,以免着凉,嫂嫂欣然同意。翌日早上,陳少珍和嫂嫂聯絡不到劉,進入其寓所發現大門旁有紙張灰燼,電話線遭拔掉。劉坐在兒子床上,頸纏白布條,其子躺在她面前地上,其女兒則倒卧另一房間。兩人報警,警員在月曆背面發現劉的字迹:「王(黃)姑娘是一個好社工,我是怕再度(到)葵涌。」
案件編號:CCDI1297-1299/08

女兒:羅雨晴

特稿
前夫瞌睡 社工哀傷

女死者劉海珠對子女照顧無微不至,最終一家三口卻同歸於盡,令人欷歔。昨日女死者同鄉及跟進死者一家個案僅兩個月的女社工先後作供,均表現哀傷,間中更語帶嗚咽。反觀女死者的前夫,面對前妻與親生子女死因聆訊,表現冷淡,既要求提早離開法庭,又於中途攤在座位上打瞌睡。

劉海珠的前夫(圖),昨日一度在庭上打瞌睡。 李家皓攝

社署感化辦公室社工黃濤(圖)作供時神色哀傷。 李家皓攝

與三母子無往來

任職保安的女死者前夫羅志彬供稱,90年與劉結婚,其後劉來港誕下一對子女,至大約04年劉獲批單程證由廣州來港。惟劉與他的父母不和,06年劉與羅離婚。此後,羅與她及子女三人不相往來,「電話都冇通過」,也沒再供養他們。羅作供僅花20分鐘,隨即向法庭職員表示要上廁所。
此外,根據女死者嫂嫂及同鄉的證供,均指去年9月才處理個案的社署社工黃濤盡責跟進,差不多每天都電聯死者一家,又多次家訪,連裁判官都不禁向黃說:「你本來係感化主任,點解做埋咁多家庭工作?」黃謂是按照社署政策行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