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政府盡快推行的新銷售樓花措施,地產建設商會昨日向會員發出補充指引,於12月1日正式施行,除實用面積呎價外,還要求會員在價單內加入建築面積呎價予買家參考。
商會執委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同時加入建築面積及實用面積呎價,可讓買家更易理解。該會亦會要求會員在簽訂臨時合約後5個工作天內盡快公佈。而「跳層」方面,則可按一般接受的做法,合理訂定樓層編號,及在銷售單張中列出。
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陳韻雲表示,該局在地產代理協助銷售一手樓方面已定有相關指引,就政府新公佈的措施,該局會開會討論是否有需要再推出補充指引。但她認為,政府今次在單位面積、樓層命名或編號等作安排是好事。
另該局也會鼓勵地產代理在銷售二手樓時採用實用面積呎價,不過,始終大家積習難改,不少業主也可能只知建築面積,故此,無論一手或二手市場,大家都需一段時間去習慣以實用面積報呎價。
梁振英挺續豁免環保樓面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指出,本港非唯一將面積連公用面積一併計算樓價的地方,他認為物業買賣最緊要是買賣雙方對相關資訊都能準確掌握。另他又不認同如政府限制或取消現有豁免環保樓面,發展商會將成本轉嫁予買家,導致樓價上升。
但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認為,若全部取消豁免樓面面積,無疑是強制發展商興建環保設施,成本可能轉嫁消費者。他表示,已委託理工大學就所收集的意見,進行整理和研究,預計明年初完成,4至5月間將建議提交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