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男編輯入場觀看電影《大犯罪家》,因身旁16歲美少女過於漂亮,一時貪玩,用手指觸摸少女腰部和大腿。少女散場後面斥其非,母親報警將他拘捕。涉案編輯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下月11日判刑。
記者:戴國輝
現年55歲的被告LimJu-sanFrancis,新加坡籍,其律師昨代他向受害人母女致歉。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指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被告無案底,准他以現金700元保釋外出候判。
庭上緊張 喃喃自語
案情透露,16歲受害人於今年7月25日與母親到九龍塘又一城AMC戲院看電影《大犯罪家》,母親坐在右邊,被告坐左邊。開場後,受害人感到有東西抓向她腰部,持續約3分鐘。她向右望發現被告用右指非禮她,她大驚下瞪着被告,被告立即縮手。
被告其後又以手指觸摸受害人左大腿。受害人叫他移開手,更於散場後質問被告。受害人母親聞言立即報警,被告起初向警員說受害人過於漂亮,他一時貪玩才犯案,警誡下則保持緘默。
案件早前提訊時,被告不認罪,控方原安排案件於本周三開審,後來,被告知會法庭會認罪,案件提前至昨日答辯。他身穿西裝到庭,神色緊張,不時低頭喃喃自語。繙譯主任用英語向他宣讀控罪後,他隨即低聲表示認罪。案件編號:KCCC496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