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 - 黎華

奉子成婚 - 黎華

六歲的小童,瞥見報紙上徐淑敏結婚的娛聞,前來問我,何謂「奉子成婚」。我先對他認識那個「奉」字,表現驚訝。其次,我該如何解釋這句成語呢。試圖深入淺出,簡化世俗形成的偏見。我說,就是肚子裏有了小孩才去結婚。再補充一句:大多數的人,在古時,都是結了婚,才生小孩的。其實分別不大,只是次序有別。
我強調「在古時」,因為想幫六歲的小朋友洗腦(?)摒除舊有觀念。也想隱喻式地告訴他,奉子成婚未必是壞事,也許在舊時代,那是十惡不赦要浸豬籠的事,不過現在呢,只要你負得起責任,又有何不可?不過最好先成年,以及有經濟基礎,像徐淑敏般,嫁個有資產背景的丈夫,也可以。
我們對未婚媽媽的看法,都持着雙重標準。一個腹中懷了對方的肉,卻遭人拋棄的女子,一下子會成為我們眼中的慘事。像徐小姐般,未婚有子,還能光鮮地出嫁,戴着鑽戒甜笑,說自己幸福滿瀉。男人在女人懷孕期間,成了一座山,供女人歇息依靠,彷彿沒有了,女人命就苦了。其實要洗腦的,該是我。這種雙重標準,已不合時宜,現在不論嫁的人是否富有,也得有種靠自己的心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