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一家洗錢案有重大進展,特偵組已經接到來自瑞士聯邦檢察署關於扁家海外近7億新台幣(下同.約1.6337億港元)賬戶資料,特偵組認定陳致中在多份文件上簽署,就是陳致中洗錢證據,而非他所說「支配者」角色;但陳致中昨日辯稱簽文件與洗錢沒有關聯,再次強調母命難違。
據台灣報章報道,特偵組請瑞士聯邦檢察署的調查結果發現,陳致中曾委託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美林銀行等機構,設立GalahadManagement、寶昌(BouchonLtd.)兩家公司,洗錢2,108萬美金(近7億元新台幣),當地稱為「海角七億」,證實他在扁家洗錢案扮演重要角色。資料也證實,陳致中是主導海外洗錢的「CEO」。不過,陳致中昨日批評,「這樣的報道跟殺人沒兩樣。」他解釋,因為被其母吳淑珍利用了他和太太的賬戶,「當然我們在文件上簽名。」
另外,吳淑珍等人涉及偽證罪等案,高等法院訂今、明連續兩天審理,將傳訊吳淑珍、陳致中等5人。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