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指引售迷債星展前銷售員停牌三月

違指引售迷債
星展前銷售員停牌三月

【本報訊】雷曼事件爆煲後,金管局首次點名公佈懲處個案,指一名當時任職星展銀行的銷售員因未盡責向一名客戶披露及解釋風險,根據銀行業條例即時對她停牌3個月。金管局表示仍有其他紀律行動個案進入後期處理階段,稍後會公佈。

該職員現任職交行

金管局昨發表聲明指出,調查發現銷售員梁慧茹06年3月受僱於星展銀行,向一名客戶銷售雷曼相關投資產品Constellation信貸相聯可贖回債券時,未有盡責向客戶披露及解釋該產品的風險,又未有按照銀行的內部管控程序為客戶填妥風險披露聲明。金融管理專員考慮客戶蒙受的損失,以及梁慧茹過去沒有紀律處分的紀錄,決定暫時停牌3個月,至明年2月19日。梁慧茹曾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但其後主動撤回上訴。據了解,該客戶或可據此向星展索償。梁現時受僱於交通銀行,交行指會脗動對她的評核程序。
星展回應說,該職員已於06年主動離職;星展已完成檢視每一宗Constellation產品客戶投訴,並已向一些不適當銷售和不符合銀行標準的個案作出賠償。

高秉忠圖爆料觸礁

另一方面,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前任非上市投資產品高級經理高秉忠,主動要求出席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小組作供「爆料」觸礁。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昨日會見傳媒透露,幾日前在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陪同下與高秉忠見面。陳光譽引述高秉忠說,任職證監會期內,曾負責非上市投資產品(包括雷曼相關產品)審批工作,主動要求出席立法會雷曼專責小組作供,是出於良知驅使。希望指證證監會在雷曼事件錯在何處,指出如何防止同樣錯誤再發生,並願意「爆料」提供一些內幕資料。不過,小組要求他要冒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保密條款約束,先行向小組提交資料及性質,供與已作證的證監會證人資料比對有何不同。
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小組主席何鍾泰說,大家不想在沒有基本資料情況下,隨便傳召某些人作供,小組成員期待高秉忠的回覆。證監會發言人昨日證實,高秉忠是今年8月離職的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