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余若薇也不要 - 林夕

六個余若薇也不要 - 林夕

余若薇拒要六個葉國謙,若是對政制不對人,六個由直選區議員間選成立法會議員的余若薇也不應該要。
不循序漸進減少功能組別議席就算了,不改變公司票協商出功能議席的惡行也認了,不廢掉分組點票這保皇絕招就罷了,功能組別席位將來易請難送就當做將來事將來了,可有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區議員在功能組別要佔上六席這麼多?2012年的功能議席,三十五席中佔了六席,即六分一是區議員,這比例是怎麼設計出來的?是在07年幕後推手設定的鳥籠中無計可施下擠出來的民主成份,還是民主水份?
功能組別暫時不可少的說法,最冠冕堂皇不外乎是議會中需要有代表不同界別的聲音,讓議政時各階層各行業的考量得到平衡(難聽點說,是議政時在一些專業問題上議得專業一點。可是這等於假設選民直選出來的議員都是不學無術的貨色。)那麼,區議員又屬那種專業?想來想去,不就是社區/社會服務員/代言人,不就是從政?聽過商界旅遊界,還有,還有在號稱大搞創意產業的社會中只分得三分一席的文化界,但從來沒想過如何能理直氣壯地說某某屬於區議員界。
選民往後選區議員,大抵要顧及候選人能否兼具立委的條件了。立會區議化,區議立會化,將來兩無區別。政改方案中最扮民主的這一部份,推銷員說無論是區議員或是立會議員,都是服務社會。靠!大家都是支薪的,我紮鐵我援交,何嘗不是在服務社會?分別是議員都是從政,懂得叫價還價爭奪或交換來取得社會服務令牌。
幹嘛氣成這樣?05年不是一樣為這個氣過了?啃下這樣進步的冰鮮貨,連糖衣都懶包的山寨糖,不氣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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