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買兇刺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一案,昨於深圳市舊中級人民法院完成最後審訊,僅10分鐘便閃電審結,10名被告的命運最快年底前揭盅。消息稱,各被告聲稱向當局提供證據協助破案,希望可以予以輕判,但審判官指破案全是公安透過高科技手段蒐證,被告無功可言,法庭會依刑量判。
這宗轟動中港的買兇刺殺案昨午3時開審,綽號「神仙錦」的水房前坐館童雅民(67歲)等10名被告,由3輛囚車押到深圳市紅嶺中路的舊中級人民法院應訊。法院嚴陣以待,20多名記者被摒諸法院大門鐵閘外,但隔着鐵閘仍可見9名身穿囚衣及戴上手銬的被告步下囚車,只有綽號肥佬余的香港被告余偉珊(63歲)因身患重病容許他着便服加外套,亦沒有上鎖,不過見他步履蹣跚,十分衰弱。
否定戴罪立功說法
正當記者在法院外等了10分鐘,法院鐵閘內又起騷動,原來審訊經已結束,10名被告又被押上囚車送回看守所。消息指,審判官在庭上指出,10名犯人為了「戴罪立功」而提供的證據,法庭不予接納,理由是整個案件調查過程,都是公安透過高科技手段蒐證,不存在所謂戴罪立功,因此法庭會依刑量判,據稱最快在今年底前作出判決。
另外,香港被告余偉珊自被收押後,身患重病致全身多處水腫,律師以余身體嚴重衰弱,不會對社會安全構成威脅,提出保外就醫申請,但法庭未予批准。
這宗刺殺李、黎案,據稱幕後主腦是旅居台灣的香港商人,他出資100萬美金找人對付李、黎,其中被告之一的黃南華在港被捕後揭發案件,深圳公安未幾相繼拘捕其他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