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揭違規售骨灰龕竹林禪院申請改契 孝思園揚言打官司

再揭違規售骨灰龕
竹林禪院申請改契 孝思園揚言打官司

【本報訊】違規經營骨灰龕堂的寺廟越揭越多,繼沙田西林寺違法出售3,000個龕位後,有逾80年歷史、位於荃灣的竹林禪院,以及沙田孝思園雙雙涉嫌違反地契條款,違規出售4,300個龕位。有竹林禪院職員表示,寺院內一直有存放龕位,政府過去多年未有指是違規。孝思園堅稱龕位合法,揚言會與政府對簿公堂解決事件。
記者:馮永堅、黃偉駿

已列為三級歷史建築物的竹林禪院,位處荃灣芙蓉山南麓,1928年由融秋和尚以竹席棚架建成,五年後正式定名;寺院佔地逾四公頃,是香港市中心區的最大佛寺。據了解,寺方40多年前在寺院旁一處斜坡建了一幢兩層高的建築物,最初地下設三個龕堂共約500個龕位,每個龕位當年只售數百至一千多元。

加玻璃門窗擋風雨

龕位需求殷切,竹林禪院於是在10多年前在該建築物一樓多建三個龕堂,又將地下三個龕堂擴充,在原本入口處增設龕位,更加設玻璃門以防已「入伙」先人龕位日曬雨淋。
由於龕堂位處偏僻,要走過竹林禪院內多間寺廟及穿過寺院內的小路才可到達,加上龕堂又有多棵大樹遮蔽,外人根本不知寺院設有龕堂。
記者日前到竹林禪院視察,發現六個龕堂內約1,000個龕位已近「住滿」,只餘十數個龕位未擺放骨灰。寺院一名職員向記者表示,最貴一個龕位現時已升至10萬元,最平也要2萬元,「家啲位賣得好鬼貴,新加嘅位賣幾萬蚊一個,竹林禪院至少賺幾百萬。」
該職員指,為減少有人炒賣龕位圖利,竹林禪院規定龕位不可轉名;如有先人搬走,龕位要交還寺院。寺院另一姓歐陽的女職員表示,寺院過去一直都有存放龕位,「政府都冇話過我哋違反地契。」她指,因住持釋意超患了感冒,未能正式回應事件。
此外,沙田孝思園亦被地政總署指違反地契,被勒令停售龕位。孝思園表示,有約3,300個龕位,現已出售約1,000個,改建前知道土地不能用作墓地及存放人體遺骸,但指骨灰不屬人體遺骸,有關定義有爭議之處,因此可能透過訴訟解決事件。

高兩層的竹林禪院龕堂入口處增設龕位,設有玻璃門窗以防已「入伙」先人日曬雨淋。 陳亮華攝

促孝思園停售龕位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根據竹林禪院土地契約條款,寺院不能作存放骨灰位用途;有關業權人已向荃灣葵青地政處申請更改相關地契條款,該處要求業權人聯絡規劃署澄清申請內的建議是否符合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規限,但規劃署至今仍未收到竹林禪院有關澄清文件。
發言人又指,已要求孝思園停售龕位,並就有關地契條款的詮釋與業權人及代表業權擁有人的律師行交換信件;當局正就個案與律政司商討。

政府執法後知後覺

【本報訊】本港骨灰龕位不敷應用,令大量私人經營的骨灰龕堂應運而生,惟現時政府沒有設立發牌制度監管私營骨灰龕堂,只能以龕堂有否違反土地或物業契約條款來進行規管,政府部門被動之餘,更經常在大批市民向違規龕堂購入了骨灰位後,才後知後覺執法,最終蒙受損失是一班孝子賢孫。

未設發牌制監管

現時食物及衞生局並沒有發牌監管私營骨灰龕堂,政府只能透過地政總署、屋宇署、規劃署、甚至環保署與消防處等,去跟進龕堂有否違反土地用途或僭建來進行監管。地政總署承認,由於私人土地的地契眾多,涉及用途範圍廣泛,署方根本不可能定期巡查所有私人土地的用途有否違規經營骨灰龕堂,只能在收到投訴後盡快到場視察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
有殯儀業界指,由於大部份私人骨灰位都存放在寺廟或樓宇內,有可能已違反地契或建築物條例,而政府過去很少主動巡查,「收到投訴先去查,通常都罰款了事。」他指為減少對市民及已去世的人影響,政府即使明知有關龕堂已經違規,仍然會較寬鬆處理。
對於有指法例第132M章《火葬及紀念花園規例》列明「遺骸」定義不包括骨灰,地政總署回應稱,有關釋義不適用於租契或地契條款下「人類遺骸」的釋義。租契或地契條款下「人類遺骸」的釋義是要以詮釋私人合約的規則作出。在考慮個別土地用地是否有不符合有關租契或地契時,地政總署會諮詢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