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朋友Tony參加他的第N次毅行者。他說,今次的目標是在二十小時內完成一百公里的路程,比過去幾年快四小時,比最初參加的時候快十小時。
當他信心滿滿的跟我提到這個「驚人」目標時,我其實有點不以為然,有點覺得朋友的野心太大。自己沒有參加過香港毅行者,幾年前倒在日本行過一次,當時跟幾個隊友已相當努力。出賽前練了好幾次山,還有一回通宵行山。到比賽時走的不算慢,全程沒有停下來睡覺,沒有因隊友受傷而浪費了時間,最後以三十四小時多完成全程。
走完一百公里後想,若果再走快一點,休息時間縮短一點,要在三十小時內完成全程也不是沒有可能。可朋友想的是在二十小時內完成全程,比我設想中算是好的時間快十小時,比他自己過往的二十四小時紀錄再快接近百分之二十。這就不是減少休息或加快腳步,而是要像「選舉工程」那樣把每一項小節都「鍊盡」,包括上落山的節奏,何時補充水份,何時按摩痠痛的肌肉,何時換不同的鞋襪……。
當然,最重要的是整隊四個人互相鼓勵及扶持,一條心拚好時間。毅行者是隊際的遊戲,全隊的時間按走的最慢的隊員計算。只要有一個隊員跟不上、受傷或鬥志渙散,其他隊員走的再快,準備的再足也沒有用,大伙都要在checkpoint等了又等。不過,這樣的規定也許是毅行者最讓人回味、最讓人嚐到喜怒哀樂的地方。經過這個過程,每個人對同甘共苦、共同進退有更深的體會。
Tony和隊友,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