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買新車一般選擇在年頭,關乎車齡問題外,亦因同款汽車設備逐年改動情況普遍。有銷售員以08年規格表推銷09年新車,讀者斥資30多萬元買車後方發現新車缺少規格表上部份設備,感到被誤導,追討逾半年問題仍未解決。有業內人士提醒準備買2010年新車人士要留意。
讀者蘇先生於今年3月到灣仔VolkswagenHongKong買車,銷售員向他推銷一輛09年全新Tiguan汽車,並多次強調汽車的前、後方均設有攝影鏡頭感應器,可聲畫同步協助泊車,而銷售員給他的汽車規格表,也列明該感應器屬汽車基本設備,「我之前揸開細車,家揸大車,感應器對我泊車好有幫助。」
用舊規格表推銷新車
試車當晚,銷售員一再強調汽車有前、後置感應器,蘇先生試用後置感應器泊車後,以約37萬元購車。取車翌日,他打算開啟汽車前置感應器時,發現控制板上無開關鍵。致電代理了解,獲覆09年車並無前置感應器,08年車方有此設備。蘇先生再細看汽車規格表,竟發現發出日期為08年9月,銷售員以舊規格表推銷無前置感應器的09年車,而汽車代理只以三次驗車作賠償,他感到代理無心解決問題。
VolkswagenHongKong對事件表示歉意及有誠意解決問題。該公司承認銷售員未有跟蘇先生核對規格表上的汽車設備,便與他簽署買車合約,事後已從德國車廠訂購前置感應器,但安裝需時,而後加安裝的感應器至今未能做到聲畫同步,才以價值1.1萬元的三次汽車保養作補償。蘇先生對回覆感失望,「銷售員有疏忽,應該收番架車去原廠裝番前置感應器。」
檔案編號:1027083
新車設備每年或加或減
右軚汽車商會會長黃國權表示,同款汽車每年輕微改動情況普遍,「通常會加多個設備,加少少價,但減設備都有可能。」他表示汽車代理有責更新汽車規格表。
律師鄧達明指,汽車規格表雖只是廣告單張,如銷售員無核對規格表便賣車,算是一種疏忽,「如果銷售員指住架車話有啲乜設備,雖然張規格表唔係最新版本,但口頭講已經係一個協議。」買家可自行找師傅安裝前置感應器,再嘗試透過訴訟要求汽車代理賠償安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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