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夥情婦姦子女分別判囚16年及9年

獸父夥情婦姦子女
分別判囚16年及9年

台灣南投縣一名男子,不但帶劉姓情婦回家與妻子同住,享齊人之福,還性侵犯自己女兒,並讓劉婦在一旁幫忙壓腿、勸說「這樣才孝順」;他甚至脅迫16歲的兒子讓劉婦性侵得逞。這對禽獸男女昨日被台中地方法院分別判監16年和9年。
50多歲的男被告昨日在法庭上還誣告「被妻子結合外人陷害」,他為了翻供,編出在警局會坦承犯案是遭分局長持槍脅迫,要求傳喚分局長作證。
判決書指出,這名獸父認識劉女後以兄妹相稱,22年前,將她帶回家共同生活,與妻、女兒等三人同睡一房。

竟說「這樣才孝順」

11年前,女兒18歲時,獸父經常利用家人熟睡、外出時,約每周性侵女兒一次,劉女還在旁勸說受害者:「你爸爸需要幼齒的,這樣對他身體比較好、比較強壯」、「這樣才孝順」。她又強拉女事主被其父親性侵,劉女其後甚至加入指姦該女。
同一年,男子的16歲的兒子考上軍校,有一天早上睡覺發現父親與劉女做愛,他假睡被發現,其父竟指使劉女性侵兒子。
直至去年9月,男子的妻子得知女兒被獸父強姦,報警揭發這起人倫悲劇。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