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校本條例押後判決

上訴校本條例押後判決

【本報訊】天主教香港教區就《校本條例》提出的上訴,昨在高等法院繼續進行。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霍兆剛指出,修訂沒有干預教區辦學自主權,教區仍然可以按原有的辦法繼續辦學,管理架構上的改變,不會削弱辦學團體實踐辦學的宗教信念。
不過,代表教區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回應時指,修訂是改變了辦學團體原有的管理辦法,以往享有的全面控制權大幅地被削減,一些與辦學團體在信念及精神上不同的人士進入校董會,辦學團體根本不能再按原有的辦法繼續辦學。上訴庭三名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CACV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