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違例養狗主席罰500元

案件速遞
違例養狗主席罰500元

【本報訊】收留流浪貓狗治理後供人免費領養的樂康社會服務聯會主席陳秀姚(圖),今年5月5日在九龍城啟德道會址舉辦「放狗捐獻齋宴」活動時,因為走失一隻五個月大混種狗,事後漁護署職員在浸會大學內捉回,並從狗隻晶片發現打針續牌紀錄逾期,遂作出票控。陳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未按牌照畜養狗隻罪,判罰款500元。
暫委特委裁判官覃有方對被告表示同情,但行事要量力而為,被告需重新考慮會務及管理。
陳秀姚在庭外稱經營該會12年,首次被檢控,她指「當局扼殺動物生存權利,打擊義工士氣!」又慨嘆漁護署不接納該會作為狗隻登記主人,故所有狗隻登記者為其名下,若市民在暫養狗隻期間,一旦走失狗隻或忘記打針續牌,分分鐘要她「孭鑊」,「我坐埋下半世都唔夠」!
案件編號:KCS32994/09